拆迁房老婆离婚能不能分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很多老旧的房屋被拆迁,许多居民也被迫搬离自己的家园。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面临着拆迁房老婆离婚的问题,那么,拆迁房老婆离婚能不能分呢?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款。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能改正;(四)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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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拆迁房老婆离婚是因为上述情形之一,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应该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之一,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应该是按照夫妻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确定的。
在拆迁房老婆离婚中,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双方都有一定的财产,但是他们的房产是由政府安排的,因此很多人认为这个房产应该算作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征租、征收的房屋、土地等不属于私有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此,如果拆迁房是由政府强制征收的,那么这个房产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也就不能分配。
但是,如果拆迁房是夫妻双方自己购买的,那么这个房产就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家庭财产的情况,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商处理,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产分配。
总之,在拆迁房老婆离婚中,是否能够分配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房产是由政府强制征收的,那么这个房产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也就不能分配。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自己购买的,那么这个房产就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应该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