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是从刑事拘留的那天开始算吗
判刑是指法院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作出的判决,是刑罚执行的起点。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那么,判刑是从刑事拘留的那天开始算吗?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刑法中关于判刑起算时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期从刑期执行之日起算。而刑期执行之日是指被判刑的当事人被送往刑事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日期。这里明确规定了刑期起算的时间是刑期执行之日,而不是刑事拘留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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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期起算时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这里明确规定了刑期起算的时间是判决确定之日,而不是刑事拘留的日期。
综上所述,判刑并不是从刑事拘留的那天开始算的。刑期起算的时间是刑期执行之日或者判决确定之日,具体以法律规定为准。因此,在判决确定之前的拘留期间,不属于刑期,应当从刑期中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刑期起算的时间是刑期执行之日或者判决确定之日,但是如果被判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已经被关押,那么这段时间也会被计入刑期中。这是因为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因此也应当计入刑期。
总之,判刑是从刑事拘留的那天开始算吗?答案是否定的。刑期起算的时间是刑期执行之日或者判决确定之日,具体以法律规定为准。在判决确定之前的拘留期间不属于刑期,应当从刑期中扣除。但是如果被判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已经被关押,那么这段时间也会被计入刑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