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会判全责吗?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很多人眼中,肇事逃逸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它不仅伤害了他人,而且还逃避了应有的责任。因此,很多人认为肇事逃逸者应该被判定为全责。但是,这种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本文将围绕这个话题,从法律条款的角度来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肇事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肇事逃逸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一种情形,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该条款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重伤或者轻伤,逃逸或者故意拖延报警、报告”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者逃逸了,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这种罪行的刑罚是很严厉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那么,肇事逃逸者是否应该被判定为全责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或者拒不履行法律责任,造成被害人无法确定肇事人或者无法获得赔偿,那么肇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肇事逃逸者无法被确定身份,或者无法获得赔偿,那么他将被判定为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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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肇事逃逸者被抓获,并且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他不一定会被判定为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如果肇事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被害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他的责任将被减轻或者免除。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肇事逃逸者是否被判定为全责,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总之,肇事逃逸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它不仅会给他人带来伤害,而且还会逃避应有的责任。因此,肇事逃逸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具体的案件中,肇事逃逸者是否被判定为全责,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的裁决,同时也应该呼吁人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肇事逃逸,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