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是指在公共场合或通过媒体散布虚假、贬低他人名誉的言论行为。由于诽谤行为的严重性,法律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诽谤行为的立案也有着明确的条件。本文将围绕诽谤立案的三个条件进行详细阐述。
一、实施诽谤行为
要立案诉讼,必须要有实施诽谤行为的证据。这个证据可以是口述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这个证据必须要足够明确,能够证明被告人故意发布虚假的、贬低他人名誉的言论。如果没有这个证据,那么就无法立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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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言论具有公共性
其次,要立案诉讼,被告人发布的言论必须具有公共性。这个公共性可以是通过媒体传播,也可以是在公共场合发布。如果被告人发布的言论只是在私人场合,那么就不具备公共性,也就无法立案诉讼。
三、言论必须严重损害他人名誉
要立案诉讼,被告人发布的言论必须严重损害他人名誉。这个损害是指被告人发布的言论对被诽谤人的社会评价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给被诽谤人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如果被告人发布的言论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不会对被诽谤人造成实质性损失的言论,那么也无法立案诉讼。
要立案诉讼,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实施诽谤行为、言论具有公共性、言论必须严重损害他人名誉。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够立案诉讼。当然,这三个条件只是立案诉讼的前提条件,如果要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还需要进一步审查证据、法律规定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