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不仅仅是对夫妻双方的伤害,还会对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产生影响。在离婚起诉期间,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那么如何过户呢?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需要明确的是,在离婚起诉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无论是夫妻共同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因此,如果一方想要将房产过户给自己的亲戚或朋友,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并且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方,那么需要进行相关手续。具体来说,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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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缴纳税费:房屋过户需要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契税是根据房屋的交易价格进行计算的,一般为房屋交易价格的1.5%。个人所得税是指卖方因房屋转让所得到的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算缴纳。
2.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
3. 过户登记:在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需要到房管所进行登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起诉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过户需要经过法院审批。因此,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需要先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待法院审批通过后再进行过户。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财产分割,那么房产过户的问题就需要在法院的判决中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公平的财产分割,包括房产的归属问题。
在离婚起诉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过户需要经过法院审批,并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过户登记等。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财产分割,那么房产过户的问题就需要在法院的判决中进行处理。因此,在离婚起诉期间,夫妻双方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财产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