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新增了“网络侵犯个人信息罪”一项,通俗地称为“帮信罪”。这一罪名主要是针对网络黑灰产业链中的“帮忙刷单”、“帮忙刷好评”等行为。
在互联网时代,电商平台上的商品评价和销量成为了消费者购物时的重要参考依据,而商家为了提升自己的商品评价和销量,会采取一些手段来刷单或刷好评。这些手段包括雇佣刷单公司、购买虚假账号、利用机器人软件等。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打击这些行为,我国在刑法中设立了“网络侵犯个人信息罪”,明确规定“以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为目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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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罪名的出现,对于打击网络黑灰产业链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它明确了网络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从而提高了违法犯罪成本,降低了犯罪率;另一方面,它也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护,让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者付出应有的惩罚。
然而,这一罪名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非常普遍,如何界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需要更加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其次,由于网络黑灰产业链的复杂性,一些犯罪分子会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来实施犯罪,如何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打击效果,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帮信罪的出台是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一部分,它的实施对于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也需要不断加强对于这一罪名的理解和应用,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提高执法水平,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黑灰产业链的挑战,为建设更加公正、透明、有序的网络市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