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来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诉讼中,起诉方将起诉状递交法院后,法院会依法向被告方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被告方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庭应诉。如果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应诉的法律后果
.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被告方确实有上述情形的,则会缺席判决解除原告方与被告方的婚姻关系。
缺席判决的效力
缺席判决具有与普通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被告方即使在缺席判决作出后到庭,也不能对抗缺席判决的效力。
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认定
法院在决定是否缺席判决时,会审查被告方拒不到庭的原因是否正当。通常情况下,以下情形不属于正当理由:
被告方自行决定不应诉 被告方因个人原因(如出差、休假等)不能到庭 被告方认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毫无道理 被告方对法院的传票置之不理
法院在缺席判决前应当采取的措施
在作出缺席判决前,法院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确认被告方已收到传票 审查被告方拒不到庭的原因是否正当 告知被告方缺席判决的后果 给予被告方合理的答辩机会
原告方的举证责任和诉讼请求
在缺席审理中,原告方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法院缺席审理后,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缺席判决后被告方的救济途径
如果被告方在缺席判决作出后,认为自己确实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但再审是有期限的,被告方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结论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具有与普通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被告方在判决后可以申请再审,但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