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不履行之应对措施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提起诉讼后,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立案受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原告提起诉讼后,法院可能会以原告提交的诉讼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证据不足等理由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一、起诉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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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应当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包括: - 起诉主体合法; - 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方式和起诉期限。 2. 不予受理的情况 - 诉状主体不合法,如无诉讼行为能力; - 起诉请求不明确,如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未具体说明哪份合同; - 缺乏事实依据,如指控被告侵害原告人身权益,但无证据证明; - 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如行政案件; - 起诉方式不符合规定,如未经授权委托他人代为起诉; - 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二、起诉状被驳回
1.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依法受理的案件,经审理查明事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 - 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成立; - 原告撤回起诉。 2. 驳回的情况 - 原告主张的权利不具有法律依据,如未经授权擅自代他人起诉; -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如指控被告侵权,但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 - 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法律规定,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超出其法律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起诉。
三、应对措施
当起诉状被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时,原告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补充证据或完善材料 如果起诉状不予受理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材料不完善,原告可以收集和补充证据,完善材料,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 2. 修改诉讼请求 如果起诉状被驳回是因为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可以根据法院的意见修改诉讼请求,重新向法院起诉。 3. 行政复议或申诉 如果原告认为法院的不予受理或驳回决定不当,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诉,请求撤销或变更法院的决定。 4.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原告对诉讼程序不熟悉或难以应对,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获得专业律师的咨询和代理服务。
四、法律保障
我国法律对于原告的起诉权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1. 受理审查制度 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应当及时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2. 证据规则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 程序救济制度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的裁判不当,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上诉。 4.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保障其诉讼权利。
五、结语
起诉状不履行是民事诉讼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原告应当及时了解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通过收集证据、修改诉讼请求、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起诉状,保障原告的起诉权,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