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
管辖法院
在中国,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和被告都不在深圳居住,则可以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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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书(原件一份)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材料(如婚姻关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婚后财产清单等)
起诉书填写
原告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事实和理由(简述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 证据清单
起诉流程
前往深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填写立案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支付诉讼费(约500元) 法院会审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会立案受理
开庭审理
开庭前,双方当事人需收到传票。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庭,并有权委托律师代理。法庭会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根据证据材料进行审理。
判决
法庭审理后,会根据案情作出判决。如果法庭认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则会判决离婚。
判决生效后
判决生效后30日内,夫妻双方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如果未上诉或上诉被驳回,则判决生效。生效后,夫妻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特殊情形
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拒绝出庭,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缺席判决离婚。
证据收集
离婚诉讼中,证据至关重要。当事人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 子女出生证明 婚后财产清单 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明(如分居证明、吵架录音)
注意事项
离婚诉讼可能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使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 法庭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分配共同财产。 判决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判归一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