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人逃跑了怎么办
引言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逃跑是一个常见的难题。被告逃跑会给原告带来巨大的不便和损失。本文将探讨在中国法律下的相关规定以及原告在被告逃跑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措施。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被告下落不明,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的,经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在缺席判决后六个月内重新出现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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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可采取的措施
1. 申请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确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裁定延期审理;否则,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具有与普通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2. 申请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法院会通过公告方式传唤被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 申请财产保全 为了防止被告逃跑后转移、隐藏财产,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保全财产的,可以裁定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被告的房产等。
4. 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被告涉嫌犯罪,原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被告进行追捕。如果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会将其移交法院。
5. 申请再审 如果被告在缺席判决后六个月内重新出现,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
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证据收集 原告在申请缺席判决或公告送达时,需要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例如派出所的调查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 2. 时效 被告在缺席判决后六个月内重新出现的,可以申请再审。超过六个月的,再审申请将被驳回。 3. 执行困难 即使原告取得了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仍然下落不明,执行判决可能存在困难。因此,原告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法院执行工作。
结语 被告逃跑给原告带来的麻烦和损失是不容忽视的。中国法律提供了多种措施帮助原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措施,积极主张权利。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被告逃跑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