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院的职责
劳动仲裁院是中国专门负责解决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劳动争议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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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院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
工资报酬争议 工时休息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履行争议 工会与用人单位的争议
2. 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院的仲裁程序主要包括:
受理申请 调查取证 调解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法律适用
劳动仲裁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适用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4. 仲裁原则
劳动仲裁院在仲裁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性:依据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公正性:公平公正地处理争议。 及时性:及时受理和解决争议。 保密性:对争议中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劳动仲裁院的地位和作用
劳动仲裁院在中国劳动关系调整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利。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劳动仲裁院通过调解和仲裁的方式,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商,化解矛盾,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维护劳动法的实施:劳动仲裁院通过审理和裁决劳动争议,促进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劳动仲裁院受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有效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保障了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
需要注意的事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院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院实施受理案件收费制度,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仲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