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的赔偿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机制,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因遭受侵害而要求赔偿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中的赔偿主要以下面的法律规定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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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
劳动仲裁中可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或未按规定提高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工资差额。 加班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时,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加班费。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金额一般为劳动者1-2年的工资。 未休年假工资:劳动者未休年假或未获得年假工资时,可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劳动者因工遭受职业病或伤害时,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
赔偿标准
劳动仲裁中的赔偿标准主要以下因素确定:
劳动者的实际损失 用人单位的行为性质 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
赔偿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受理审查: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开庭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 仲裁裁决:如果调解不成功,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执行裁决:如果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超过一年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不受理。 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