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劳动仲裁申请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但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撤销其申请。本文将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探讨撤销劳动仲裁申请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法定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申请人可以撤回劳动仲裁申请。法律规定了以下法定撤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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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已协商解决; 当事一方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没有仲裁管辖权; 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时限。
撤回程序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通常应向原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撤回申请。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 仲裁案号; 撤回理由; 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日期。
注意事项
1. 仲裁前撤回 如果在仲裁开庭前撤回申请,仲裁委员会将裁定撤销仲裁程序,并终止对该争议的审理。
2. 仲裁中撤回 如果在仲裁开庭后撤回申请,仲裁庭将征求被申请人的意见。如果被申请人同意撤回,仲裁庭将裁定撤销仲裁程序。如果被申请人不同意撤回,或者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撤回,仲裁庭将继续审理该争议。
3. 撤回的效力 一旦撤回申请被批准,劳动仲裁程序将立即终止。申请人不得再次就同一争议向同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不可抗力撤回 如果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亲自提交撤回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事项、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经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5. 撤回费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办法》规定,撤回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收取一定数额的撤回费。
6. 撤回后的权利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后,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例如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论 劳动仲裁申请的撤回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但在撤回前应仔细考虑撤回理由和潜在的后果。申请人应遵循规定的程序并注意相关注意事项,以确保撤回申请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