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无力清偿债务的应对措施
当个人或企业被起诉并被判决承担债务时,若无力清偿,将面临法律后果和经济困难。中国法律为无力清偿债务的当事人提供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并促进债权人的利益。
一、申请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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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被执行人(债务人)若在执行过程中确无履行能力,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人民法院经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裁定准予和解:
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 被执行人愿意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和解方案未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申请执行和解应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担保措施,由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执行和解后,债权人应配合人民法院监督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直至债务全部清偿。
二、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破产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由企业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
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后,企业将失去经营管理权,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其资产和业务。破产管理人将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变现,并依法分配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三、申请个人破产
个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个人破产制度是中国近年来推出的新制度,旨在为诚实守信但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个人提供救济渠道。
申请个人破产应提交破产申请书、偿债能力评估报告、债务清单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对符合破产条件的,裁定宣告个人破产,同时指定破产管理人。
个人破产后,债务人将失去对财产的处分权,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并变卖其财产以清偿债务。在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不得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债务人免责后,未受清偿的债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四、其他措施
除了上述措施外,债务人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延期还款: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减少利息负担; 申请变更还款方式:与债权人協商,将一次性还款改为分期还款或物抵债; 寻求亲友援助:向亲友借款或申请无息贷款,以缓解经济困难; 寻求社会救助:向政府部门或社会慈善组织申请救助,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应对措施均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并需符合法律规定。债务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争取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权益。
此外,无力清偿债务并非免责的理由。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或者虚构债务、虚假诉讼等逃避债务的行为,仍然会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