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劳动仲裁所需资料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在陕西省进行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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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营业地 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证据清单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等。
3. 证据材料
劳动合同或者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文件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者决定书 工资支付凭据 劳动争议发生经过的书面材料,如交涉记录、投诉书等 证人证言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4. 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期限等事项。
5. 缴纳仲裁费的凭证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仲裁受理费标准的通知》,劳动仲裁受理费标准为:
争议金额在 10 万元(含)以下的,为 500 元; 争议金额在 10 万元至 50 万元(含)之间的,为 1000 元; 争议金额在 50 万元至 100 万元(含)之间的,为 2000 元; 争议金额在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含)之间的,为 3000 元; 争议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为 4000 元。
6. 其他辅助材料
相关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 医疗诊断证明等证明身体状况的材料 银行流水记录等证明经济损失的材料
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以亲自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也可以邮寄或者网上提交。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仲裁申请,逾期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一份留存本人。 仲裁申请书应当清晰、完整,并附有必要的证据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