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申请保全:法律指南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可能会担心仲裁裁决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中国法律提供了劳动仲裁后申请保全的途径。
什么是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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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被申请人(用人单位)转移、隐匿、处置其财产,在仲裁裁决作出前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以确保仲裁裁决的执行。
申请保全的条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申请人申请保全应满足以下条件:
仲裁申请已受理;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处置其财产,或有其他可能使生效的仲裁裁决无法执行的行为; 申请保全的数额不得超过申请人仲裁请求的数额。
申请保全的程序
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保全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在10日内作出裁定。
仲裁委员会裁定准予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生效后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保全措施: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其他资金账户;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 禁止被申请人转让、出售其财产或股份; 指定第三方接收被申请人的收入或收益。
申请保全的注意事项
及时申请:申请人应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及时申请保全,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可能使生效的仲裁裁决无法执行。 注意申请保全的数额:申请保全的数额不得超过仲裁请求的数额,否则可能被法院驳回。 保全费用的承担:申请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如果申请保全被法院驳回,保全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保全期限:保全措施自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申请人可以申请续保。
申请保全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至117条
结论
劳动仲裁后申请保全是申请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及时申请保全,申请人可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申请人应当注意申请保全的时间、证据、数额和程序等要求,以保障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