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仲裁申请书
.jpg)
仲裁申请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明确仲裁请求和事实依据 注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双方基本信息 附上相关证据
2. 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3. 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 员工手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4. 劳动争议事实证据
工资发放记录 工作表现评估 辞退通知书等
5. 与争议事项相关的其他资料
证人证言 聊天记录 电子邮件等
特殊情况下的附加资料:
1. 申请人无劳动合同或合同已丢失
以书面说明替代合同,阐明劳动关系的主要条款
2. 申请人未向用人单位提交仲裁申请
提交书面说明,阐明未提交的原因,并提供与未提交相关的证据
3. 仲裁涉及集体劳动争议
提供劳动者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劳动者人数统计表
资料提交方式:
资料可以亲自提交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可以邮寄或在线提交。在线提交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或电子仲裁平台。
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虚假或伪造资料可能导致仲裁申请被驳回。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协助准备仲裁申请和收集证据,以提高仲裁胜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