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和要求
概述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制,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仲裁适用於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除,以及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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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争议双方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后一年内 争议未通过单位内部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不成
申请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纠纷事实、仲裁请求和证据清单。 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证明争议事实的材料。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材料。 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代理,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管辖权一般由争议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确定。
2. 受理审查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将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 组成仲裁庭
受理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将组成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4. 调查取证
仲裁庭将调查取证,包括听取当事人陈述、审查证据、组织质证等。
5. 开庭审理
仲裁庭会组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席并陈述各自的主张和证据。
6. 调解
开庭审理前,仲裁庭会尝试调解纠纷,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7. 仲裁裁决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将进行仲裁,并作出裁决。 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时效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申请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