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还款没钱怎么办?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履行金钱债务的判决,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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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当及时返还债权凭证,并不得就同一债务再次主张权利。
二、执行程序
1. 申请执行
申请人取得生效判决后,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生效法律文书名称、生效时间、生效法院;执行标的及其金额或者数量;申请执行的具体要求。
2. 立案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立案受理后十五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3. 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
三、应对措施
1. 积极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避免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协商还款
被执行人可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计划,争取达成延期或分期还款的协议。
3. 申请破产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清偿债务,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分配给债权人。
4. 其他救济措施
被执行人认为生效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被执行人认为执行程序违法,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监督执行。
四、注意事项
被执行人不得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否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被执行人应当及时了解执行进展,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 如果被执行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