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结婚证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婚姻法》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以登记为要件。未登记结婚的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因此,如果一方起诉离婚,但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法院将不认可该婚姻关系,也无法受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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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途径
1. 办理补登记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确系夫妻关系,可以协商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登记后,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2. 证明同居关系
如果无法补办结婚登记,一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与另一方的同居关系,例如:
共同生活的住所证明(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等) 生育子女的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等) 共同财产的证明(房产证、银行存款凭证等) 亲友证言等
3. 认定事实婚姻
如果同居关系长久稳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关事实婚姻的规定,法院可以认定该关系为事实婚姻,并依法处理离婚诉讼。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严格审查以下条件:
双方自愿共同生活 公开对外以夫妻相称 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 持续共同生活时间较长
诉讼程序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一方可以向被诉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中需要写明:
起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请求离婚的理由 证明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的证据
注意要点
起诉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如果无法提供确凿的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证据,法院可能不予受理离婚诉讼。 如果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存在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 如果双方在事实婚姻期间生育子女,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将对子女的抚养、监护和探视权进行判决。
结论
对于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起诉离婚需要通过办理补登记、证明同居关系或认定事实婚姻的方式建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然后才能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严格审查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