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生效仲裁裁决如何撤销
引言
仲裁裁决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予以遵守。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对裁决提出撤销之诉。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探讨已生效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和撤销事由。
.jpg)
仲裁裁决生效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0条,仲裁裁决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不得自行变更或撤销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根据《仲裁法》第66条,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撤销之诉的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基本相同,包括立案、审理和判决等阶段。法院受理撤销之诉后,会对仲裁裁决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
《仲裁法》第67条规定了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包括:
裁决违反法律规定的; 裁决明显不当的,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有本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一方当事人被剥夺陈述权或者辩论权的; 裁决书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所列理由不能成立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
根据《仲裁法》第68条,对仲裁裁决提起撤销之诉的法院为:
裁决地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主要营业地人民法院。
撤销仲裁裁决的效力
如果法院判决撤销仲裁裁决,则仲裁裁决自始无效。撤销仲裁裁决的效力包括:
撤销仲裁裁决后,该裁决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之间因仲裁裁决所产生的纠纷,可以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
结论
已生效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仲裁裁决的公正性。但由于撤销事由严格限定,因此成功撤销仲裁裁决的难度较大。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仔细审查,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撤销之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