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上有在逃人员的应对措施
引言
起诉书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文书。如果起诉书上有在逃人员,案件的处理将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探讨起诉书上有在逃人员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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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起诉书应当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所涉罪名、证据、量刑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该规定,对在逃人员的起诉书只需包含其基本情况、犯罪事实、所涉罪名和起诉时间等必要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出通缉令。如果在指定期限内未抓获在逃人员,则不得开庭审理。但如果案件涉及暴力、恐怖活动、重大经济犯罪等严重犯罪,或者可能继续危害社会,检察机关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开庭审理。
应对措施
1. 通缉在逃人员
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缉令,要求公安机关抓捕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将采取各种手段开展追捕工作,包括发布协查通报、设置路障盘查、开展清查整治等。
2. 继续侦查
如果在指定期限内未抓获在逃人员,检察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案件,收集更多的证据,查明在逃人员犯罪事实的全部真相。此举有助于完善起诉书,为将来抓获在逃人员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奠定基础。
3. 缺席审判
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开庭审理。缺席审判是指在逃人员没有到庭的情况下进行的审判。法庭将通过审查起诉书、证据和控辩双方的意见,对在逃人员作出判决。
4. 审理分离
对于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如果部分被告人已经到案,而部分被告人在逃,可以先对到案被告人进行审理。在逃人员归案后,再另案审判。此举既有助于推进案件的审理,又可以保证在逃人员的诉讼权利。
5. 审判结果
如果在逃人员归案,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在逃人员长期未归案,其刑罚可以保留,等待其归案后再执行。此外,缺席审判判决书对在逃人员不发生法律效力。在逃人员归案后,应当重新审理案件,保障其辩护权和上诉权。
6. 协助抓捕
在逃人员的亲属、朋友和社会各界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在逃人员。公民如发现有在逃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活动给予奖励。
结语
起诉书上有在逃人员的案件处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采取各种措施,抓捕在逃人员,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正义。同时,也要保障在逃人员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理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