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归属机构
仲裁是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允许争议各方在私密和非正式的背景下解决争议,而无需诉诸法院。在多数国家,仲裁都是独立于任何特定机构的,但它受制于国家法律和法院的监督。
中国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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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仲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监管。根据该法律,仲裁机构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常设仲裁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设立的永久性机构,专门处理特定类型的争议。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IETAC) 处理国际仲裁。 临时仲裁机构:由当事人同意在特定争议中设立的临时性机构。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符合条件的人或机构担任仲裁员。
仲裁机构的作用
仲裁机构在仲裁程序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包括:
管理程序:制定仲裁规则、指派仲裁员并管理仲裁的各个阶段。 提供便利:提供会议室、行政支持和翻译服务。 监督仲裁:确保仲裁公平和高效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 发布裁决:仲裁机构对争议做出最终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与法院的关系
虽然仲裁是独立于法院的,但它仍然受法院的监督。法院可以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性。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撤销或修改仲裁裁决,例如当仲裁违反法律程序或明显不公平时。
仲裁的优点
与诉讼相比,仲裁提供了许多优点,包括:
保密性:仲裁程序一般是保密的,这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机密。 灵活性:当事人可以就仲裁程序的各个方面达成一致,例如仲裁员的选择、程序规则和时限。 专家知识:仲裁员通常是特定领域的专家,这可以确保裁决基于深入的理解和专业知识。 成本效益:仲裁通常比诉讼成本更低,而且持续时间更短。
结论
仲裁是一种独立于特定机构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中国,仲裁机构分为常设性和临时性机构,它们的作用是管理仲裁程序、提供便利并发布裁决。虽然仲裁是独立的,但它仍然受法院的监督。仲裁的优点,如保密性、灵活性、专家知识和成本效益,使其成为解决争议的有利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