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超裁:中国的法律视角
仲裁委超裁是指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中超出其职权范围,做出超出了提交给其裁决的事项的裁决。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仲裁委超裁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裁决被法院撤销。
超裁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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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仲裁法》第57条,仲裁委超裁是指仲裁员超越提交仲裁的事项范围,作出裁决。这包括以下情况:
对仲裁协议中未载明的事项做出裁决 对仲裁协议中的事项做出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裁决 对不在仲裁程序中提出的事项做出裁决 对法律禁止仲裁的事项做出裁决
超裁的后果
仲裁委超裁的后果非常严重。根据《仲裁法》第58条,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果法院发现仲裁委超裁,将予以撤销。
此外,超裁行为还可能导致仲裁员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仲裁法》第63条,因仲裁员故意或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仲裁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防止超裁
为了防止仲裁委超裁,有以下措施:
明确仲裁协议的范围:仲裁协议应明确规定提交仲裁的事项范围,以避免仲裁员做出超裁行为。 选择合格的仲裁员:仲裁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正确理解仲裁协议的范围。 严格遵守仲裁程序:仲裁员应严格遵守仲裁程序,不超出提交仲裁的事项范围。 当事人积极参与仲裁:当事人应积极参与仲裁程序,在发现仲裁委有超裁迹象时,及时提出异议或申请撤销裁决。
结论
仲裁委超裁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对仲裁程序和裁决的公正性构成威胁。中国的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以防止超裁的发生。通过明确仲裁协议的范围、选择合格的仲裁员、严格遵守仲裁程序和当事人积极参与仲裁,可以有效防止仲裁委超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