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起诉离婚手续办理指南
一、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不明,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jpg)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一式两份)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据材料(如婚内财产清单、婚外情证据等)
三、起诉状填写
起诉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填写,包括: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 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 诉讼请求(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
四、递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民事立案庭。立案庭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五、诉讼流程
受理后,法院会依法进行以下诉讼程序:
送达起诉状 开庭审理 调查取证 法庭辩论 宣判
六、离婚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七、判决生效
法院判决书作出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执行。
八、特别提示
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优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判决书的效力。 冷静期: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起诉。 上诉: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