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起诉后不服怎么办
一、初审判决不服
1.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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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 执行异议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向原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二、二审判决不服
1. 申诉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 死刑复核
涉及死刑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审判决后,自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对核准死刑的案件依法进行死刑复核。
三、申诉、死刑复核程序
1. 证据材料
申诉、死刑复核时,当事人应当提交申诉书或死刑复核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审查
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申诉或死刑复核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受理。
3. 审查核实
受理后,法院会对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会调卷审查或委托下级法院进行调查。
4. 作出裁定
审查核实后,法院会根据情况作出裁定。对申诉或死刑复核申请不成立的,会驳回申诉或核准死刑判决;对认定原审判决或裁定有错误的,会撤销或改判。
四、其他途径
1. 协商和解
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或判决、裁定生效后,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2. 劳动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
1.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 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享有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
3. 遵守法定程序,按时提出申诉或死刑复核申请,避免错过时限。
4. 提供充分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申诉或死刑复核理由。
5. 积极参与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