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前置
定义
劳动仲裁前置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员工必须先向指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裁决后才能提起法院诉讼的制度。
.jpg)
中国法律中的规定
在中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中,劳动仲裁前置是一项法定程序,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5条规定。该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的
劳动仲裁前置制度主要有以下目的:
减少法院负担:通过在仲裁阶段解决大部分劳动争议,减轻法院的压力。 专业化争议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法专家组成,能够更加专业高效地解决劳动争议。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仲裁可以提供一个中立、非对抗性的争议解决平台,从而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
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仲裁:劳动者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仲裁申请。 2. 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则仲裁程序结束。 3. 开庭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开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 4. 裁决书:仲裁裁决经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司法审查
对于劳动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对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仲裁裁决违反法律或者存在重大错误,则可以撤销或变更裁决。
例外情况
劳动仲裁前置制度并非适用于所有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前置:
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因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因工伤引起的争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仲裁前置的争议。
评估
劳动仲裁前置制度在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专业的仲裁解决大部分争议,减少法院负担,促进劳资和谐。然而,该制度也存在一些争议,例如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及仲裁裁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总之,劳动仲裁前置是中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解决劳动争议、减轻法院负担和促进劳资和谐。其有效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