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不来怎么办?
引言
离婚诉讼是家庭纠纷的常见解决方式,但遇到被告不来的情况,当事人往往会面临困境。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被告不来,原告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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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缺席审理。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缺席判决经送达被告后,与普通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二、公告送达
法院在宣告缺席判决前,应当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公告送达期限为3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是法院在无法直接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时采取的一种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中有所规定。
三、依法执行
缺席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找被告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将执行所得款项交付原告。
需要注意的是,被告在缺席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法院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可能撤销或变更原判决。
四、其他救济措施
除了上述措施外,原告还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 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被告收到诉讼文书:例如,提供邮寄回执、送达回执等。 2. 请求法院对被告进行调查取证:例如,传唤被告单位同事、亲属出庭作证。 3. 申请法院强制传唤被告:法院可以依申请传唤被告到庭,并对其拒不到庭行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结语
起诉离婚被告不来,原告可以通过缺席判决、公告送达、依法执行等措施维护自身权利。法院也会采取积极的措施,例如强制传唤被告,保障原告的诉讼权利。如果被告在缺席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判决,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判决的实际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