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上诉所需资料
劳动仲裁上诉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使当事人能够对劳动仲裁委员会(LAC)的决定提出质疑。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劳动仲裁上诉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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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 2. 被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场所。 3. 原仲裁裁决书的文号和日期。 4. 上诉的理由和具体请求。 5. 上诉人的签名或捺印。
二、证据材料
1. 能够证明上诉理由的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 2. 原仲裁卷宗中的证据材料,如仲裁申请书、答辩书、证据清单。 3. 上诉人认为仲裁庭审理程序中存在违法情形的证据材料。
三、原仲裁裁决书
上诉人应当提交原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
1. 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2. 上诉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 上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上诉的,应当提交延期上诉申请书。
提交方式
上诉材料应当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 通过邮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 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向人民法院提交。
上诉期限
劳动仲裁上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受理法院
劳动仲裁上诉应当向作出裁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提起。
特别注意
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仲裁上诉后,会对上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仲裁上诉后,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仲裁上诉案件,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及时审理的原则。 人民法院对劳动仲裁上诉案件的审理,一般采用不开庭审理的方式。但当事人申请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对劳动仲裁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可以维持、撤销或变更原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