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人不来怎么办:根据中国法律的应对策略
当提起诉讼时,如果被告缺席法院审判,原告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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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条件:法院经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 程序: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做出判决。
(3) 效力:缺席判决与普通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 中止审理
(1) 适用条件: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到庭,且原告无法提供被告下落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2) 程序:法院会暂停审理,并定期查询被告的下落。
(3) 恢复审理:被告下落查清后,法院会恢复审理并通知当事人。
3. 强制带到庭
(1) 适用条件:被告被传唤后,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其到庭。
(2) 程序:法院会向被告发出强制到庭令,若被告仍不配合,法院可申请公安机关协助强制执行。
4. 视为认可
(1) 适用条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且原告已在庭审中提供了证据,法院可以将被告缺席视为对其诉讼请求的认可。
(2) 程序: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并充分考虑被告缺席的理由,做出判决。
5. 诉讼缺席费
(1) 适用条件: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以裁定其支付原告诉讼缺席费。
(2) 金额:诉讼缺席费的数额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一般不超过诉讼费用的50%。
其他注意事项:
原告在起诉前应尽量收集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被告的违法行为。 原告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及时提交证据和出庭参加审理。 被告缺席审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若被告在判决后发现新证据或有正当理由,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
综上所述,如果起诉对方人不来,原告可以根据中国法律采取缺席判决、中止审理、强制带到庭、视为认可或诉讼缺席费等应对措施。原告应积极准备证据,配合法院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