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起诉无身份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公民没有身份证件的情况,起诉状中应当说明公民的身份信息,并附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材料。
.jpg)
可采取的措施:
1. 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件
无身份证的公民可以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件,如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
2. 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除了临时身份证件,公民还可以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例如:
户口本 出生证 驾驶证 护照 社保卡 居住证 学历证 工作证 婚姻证
3. 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身份
如果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公民可以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身份。法院将通过调查核实公民身份,出具司法确认身份证明书。
流程:
1. 准备材料
起诉状 身份证明材料(临时身份证件或其他材料) 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2. 递交起诉状
到成都相应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
3. 法官审查
法官将审查起诉状及材料,对公民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
4. 身份确认
如果公民提供了临时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法官将核实无误后予以确认。
5. 司法确认身份
如果公民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法官将根据公民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司法确认身份证明书。
6. 立案受理
公民身份确认后,法院将受理起诉状,并正式立案。
注意事项:
无身份证的公民在起诉时,应当提前准备身份证明材料。 法院对于公民身份的核实将严格把关,公民应当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和材料。 如果公民提供了虚假身份信息或材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司法确认身份需要一定的时间,公民应当耐心等待法院的审查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