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的计算
简介
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限。超过时效,申请人一般不得再提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不受理,劳动争议得不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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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时效因下列情形中断:
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书面催告之日起 劳动者得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之日起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及时提出申请之日起
时效中断后,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时效期间的计算
起算点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对于被解雇、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收到用人单位的解雇、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对于已经提起诉讼的,从诉讼被受理之日起计算。
终点
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之日。
中断
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书面催告:包括催告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发放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劳动者得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劳动者在收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通知后,通过合理途径了解到用人单位的解除或辞退行为违法,即可中断时效。 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包括自然灾害、战争、通讯中断等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提出申请的情况。
时效的延长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需要延长时效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延长时效的情况包括:
申请人因交通不便、身体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影响及时提出申请的。 用人单位故意隐瞒事实或者伪造证据的。
时效的效力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人不得再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是,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务中常见的时效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如何计算?从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如何证明时效中断?劳动者应当提供书面证据,如书面催告、证据材料等。 延长时效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无法及时提出申请的特殊情况。
结论
劳动仲裁时效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正确理解和适用时效规定,对于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