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武汉劳动仲裁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武汉,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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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争议的原劳动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二、管辖范围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下列劳动争议实施仲裁管辖:
发生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在武汉市,但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争议发生地在武汉市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对争议解决未约定仲裁方式的劳动争议。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证据材料(例如工资条、出勤记录、考勤打卡、电子邮件等); 仲裁费(根据争议金额收取)。
2.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下属办事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相关材料。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网上提交申请。
3. thụ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
4. 开庭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在15日内指定仲裁员并组成仲裁庭。仲裁庭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开庭审理(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
5. 调解
仲裁庭在开庭前或者开庭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并结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转入仲裁程序。
6. 仲裁
仲裁庭在调解未达成协议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后60日内作出裁决书。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五、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时,要确保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 及时提交申请,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 积极参加仲裁庭组织的调解和审理; 仲裁裁决书作出后,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