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决定不服怎么办
简介
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当事人通过约定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然而,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起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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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仲裁法》第58条规定了撤销仲裁裁决的十种情形,包括:
(一)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中徇私舞弊的; (七)仲裁裁决违反法律规定的; (八)仲裁裁决的内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执行的; (九)仲裁庭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决明显错误的; (十)仲裁裁决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
(一)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仲裁裁决的名称、文号和日期; (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和事实、证据; (五)申请人的请求。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15天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在30天内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的裁定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可以裁定当事人重新仲裁,也可以裁定直接生效。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重新提起仲裁。如果人民法院裁定直接生效,则仲裁裁决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救济途径
除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救济:
申请保全措施:当事人可以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前或申请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或实施其他损害行为。 提起反诉:当事人可以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提起反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裁决的效力。 申请再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结语
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经审理,可以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也可以裁定直接生效。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请保全措施、提起反诉或申请再审等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