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仲裁申请指南
概述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天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报酬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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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发生劳动争议。 2. 劳动争议发生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 3. 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期限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书:劳动者应当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证据材料清单。 2. 受理审查: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 3. 立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予以立案受理。 4. 开庭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调查取证,查明事实,进行调解。 5. 仲裁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
证据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工伤鉴定书等。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能够证明劳动争议的事实。
其他注意事项
1. 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请劳动仲裁。 3. 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享受法律援助。
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
天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北路166号 邮编:300202 电话:(022) 2382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