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第三人委托书
前言
在经济纠纷中,当事人为了委托他人代理其诉讼事务,需要出具委托书。第三人委托书是一种由委托人授权他人代表其处理经济纠纷的法律文书。本文将从中国法律的角度,探讨经济纠纷第三人委托书的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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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
第三人委托书的书写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法规定了代理制度,明确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诉讼。
委托事项
经济纠纷第三人委托书应明确委托的事项。常见的委托事项包括:
出席法庭、参加诉讼 收取和送达法律文书 陈述事实、举证质证 和解、撤诉等
委托人信息
委托书中需要详细填写委托人的信息,包括:
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邮箱等) 法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
受托人信息
委托书中应明确受托人的信息,包括:
姓名或名称 职业或身份 居住地 联系方式
见证人信息
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后,需要有两名见证人签字。见证人通常为律师、公证员或居委会工作人员等。
委托书内容
经济纠纷第三人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
委托事项 委托权限 委托期限(如未明确,默认为诉讼程序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见证人签名 见证日期
特别约定
委托书中可以约定一些特别事项,例如:
受托人是否可以转委托他人 受托人的报酬 委托人撤销委托的条件等
注意事项
委托书应打印或手写清楚,内容完整无误。 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本人签字,不可代签。 见证人应仔细核实委托人的身份,并确保委托书内容真实合法。 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
范例
经济纠纷第三人委托书
委托人:张三(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某路某号
委托事项:委托李四(受托人姓名或名称)为其代理人,处理其与王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经济纠纷一案。
委托权限:
1. 出席法庭,参加诉讼; 2. 收取和送达法律文书; 3. 陈述事实,举证质证; 4. 申请保全措施,提起上诉; 5. 和解、撤诉。
委托期限:诉讼程序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见证人一:
签名:
见证日期:
见证人二:
签名:
见证日期:
结语
经济纠纷第三人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他人代理其处理经济纠纷的法律文书,具有重要法律效力。委托书的书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清晰、完整、合法。委托人应慎重选择受托人,并仔细核实委托书内容,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