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前提
仲裁是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允许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仲裁员,由仲裁员做出对各方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与诉讼相比,仲裁通常被认为更为高效、保密且具有成本效益。然而,仲裁的前提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满足这些前提,仲裁才能进行。
中国法律下的仲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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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法下,仲裁的前提包括: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包含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仲裁协议必须明确界定争议的范围和提交仲裁的机构。 仲裁机构的选择: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中国有许多仲裁机构,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和上海仲裁委员会(SHAC)。 仲裁员的任命:当事人可以就仲裁员的人选达成一致,或者由仲裁机构指定仲裁员。仲裁员必须具有公正性、中立性和专业知识。 争议须可仲裁:并非所有争议都可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争议不得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行政行为争议; 有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纠纷; 法律禁止仲裁的纠纷。
其他前提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外,仲裁的前提还包括:
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并参与仲裁程序的法律能力。 争议必须真实有效:提交仲裁的争议必须真实存在,且不违反法律或公共政策。 争议未在诉讼中审理或判决:争议不得在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审理或判决。
结论
仲裁的前提是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只有满足这些前提,仲裁才能合法有效地解决争议。仲裁协议、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员的任命、争议的可仲裁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都是仲裁前提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并遵守这些前提对于确保仲裁程序的成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