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起诉后撤诉:程序与法律后果
引言 在劳动关系中,仲裁是一种解决劳资纠纷的常见途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考虑撤回仲裁起诉。本文将深入探讨劳动仲裁起诉后撤诉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撤诉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劳动仲裁的撤诉应符合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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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申请人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2. 仲裁庭审查撤诉申请; 3. 符合法定条件的,仲裁庭裁决准许撤诉。
撤诉条件 《解释》第190条规定,劳动仲裁的撤诉不以对方当事人同意为条件,但申请人撤诉后又起诉的,不适用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期限限制。
撤诉的法律后果 1. 撤诉视为不存在 根据《解释》第191条,劳动仲裁经准许撤诉后,视为申请人没有起诉,原仲裁申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双方均不得再就同一争议事项提起仲裁 依据《解释》第191条,劳动仲裁经准许撤诉后,双方当事人在原仲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内,就同一争议事项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庭应裁定驳回申请。
3. 撤诉后不能就同一争议事项提起诉讼 《解释》第192条规定,劳动仲裁经准许撤诉后,申请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 1. 欺诈、胁迫撤诉 如果撤诉是由于欺诈或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而造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申请撤销撤诉裁决,并重新提起仲裁。
2. 撤诉后双方和解 在撤诉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建议 在考虑撤回劳动仲裁起诉时,当事人应慎重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撤诉后的法律后果是重大的,并且会影响当事人后续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结语 劳动仲裁起诉后撤诉是一项重大的决定,当事人应充分考虑其法律后果。撤诉程序和条件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免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