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服起诉状
一、原告信息
原告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原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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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信息
被告名称: 被告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三、起诉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案号)劳动仲裁裁决,并判决:
(简要陈述原告诉讼请求,例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
四、事实与理由
1. 案件事实
叙述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事实,包括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等。 叙述原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事实,包括申请仲裁的时间、仲裁请求等。 叙述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内容,包括裁决时间、裁决结果等。
2. 不服理由
指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逐条阐述劳动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具体错误之处。 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3. 合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证据
原告提交的证据清单 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书等)
六、附带请求
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七、落款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 日期:
注意事项:
劳动者提起诉讼,应当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起诉状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包括格式、内容等。 原告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