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诉宝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400-756-7818
新闻中心
以专业视角,应对各种复杂需求 业务电话:021-58999699

起诉对方身份证拿不到怎么办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05-18 阅览:943
内容简述:身份证未收到如何应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规定,公民应当在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十五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登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一)不按照规定申...

身份证未收到如何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规定,公民应当在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十五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登记。

起诉对方身份证拿不到怎么办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登记身份证明的;

身份证未收到处理方法

1. 查询进度

通过当地公安机关的官方网站或电话查询身份证制作进度。

2. 联系公安机关

如果查询结果显示身份证已制作完成,但未收到,应立即联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身份证制作部门,询问身份证存放地点或邮寄情况。

3. 补办身份证

若经查询身份证已制作完成,但无法领取,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暂住证等)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

4. 申报户口登记

领取身份证后应及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避免因未申报而受到行政处罚。

特殊情况

1. 遗失或损坏

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并补办。补办身份证时需要提供户口簿、照片等材料。

2. 未成年人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法单独申领身份证,需要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监护人需提供未成年人的户口簿、照片等材料。

3. 特殊人员

对于身处偏远地区、行动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其办理身份证。

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不按照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登记身份证明的行为,最高可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注意事项

1. 妥善保管身份证,避免遗失或损坏。 2. 及时申报户口登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后及时补办,保障个人身份信息的合法权益。

上海律师事务所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网上摘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诉宝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在线咨询

936 位用户正在咨询

专业的律师团队 完善的规章制度 专业的服务流程,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400-756-7818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400-756-7818
Copyright © 2021-2030 上海诉宝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Inc. 沪ICP备18010041号-2   网站地图  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