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管什么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在中国,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适用于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本文将深入探讨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
管辖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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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资、奖金、津贴和社会保险费等的支付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发生的争议; 因学习和培训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纪律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者待遇发生的争议; 因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
排除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对某些事项不具有管辖权,包括: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争议;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争议; 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海事案件。
调解与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调解是一种非对抗性的解决方式,由仲裁员主持,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仲裁员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裁决。
裁决效力 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规定 对于涉及海外就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和境外企业与中国国内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
结论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其管辖范围涵盖了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绝大多数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调解和仲裁程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合法权益,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妥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