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指南
1. 申请资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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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时限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申请时限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情况可以受理。
3. 申请材料
(1)仲裁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争议的简要事实、理由和请求事项。 (2)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争议事实的书面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雇通知书等。
4. 申请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2)仲裁委员会审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仲裁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申请。 (3)受理后,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主动通知被申请人。 (4)安排仲裁开庭,双方当事人参加并陈述各自的意见和证据。 (5)仲裁庭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6)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5. 管辖权
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下列原则受理劳动争议: (1)按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2)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 (3)按实际用工地管辖。
6. 仲裁费用
仲裁案件的仲裁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 注意事项
(1)申请仲裁前,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争议。 (2)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请求事项。 (3)及时提交仲裁申请,避免错过申请时限。 (4)积极参加仲裁程序,按时出庭并陈述自己的观点。 (5)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
李某于2021年1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销售经理。2022年6月1日,公司以李某业绩不达标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遂于2022年12月31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请,并经过调查和审理,最终裁决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