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律师费输了怎么收费
一、中国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主要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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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比例计费:律师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诉讼标的额是指原告请求被告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额,或者请求确认被告有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义务的标的物价值。 2. 按件计费:律师费按照案件的类型和复杂程度收取固定金额。
二、输了案件如何收费
当经济纠纷案件败诉时,律师费的收取方式取决于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收费方式。
1. 按比例计费
败诉时,律师一般无法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律师费。这是因为败诉的当事人没有得到法律救济,无法获得相应赔偿或给付。因此,律师只能收取已经完成的工作的费用,扣除败诉后返还给当事人的部分。
2. 按件计费
败诉时,律师可以按照约定的金额收取律师费。这是因为当事人已经接受了律师的服务,无论案件结果如何,律师都完成了工作。
三、律师费的返还
如果律师在案件中收取了过高的律师费,当事人可以要求律师返还多收取的部分。
1. 按比例计费
败诉后,律师应当返还按照诉讼标的额计算的律师费中尚未完成工作的部分。
2. 按件计费
败诉后,律师无需返还律师费。
四、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律师在败诉后仍可以收取律师费:
1. 当事人恶意败诉:如果当事人故意败诉以逃避支付债务,律师仍可以收取律师费。 2. 律师单方违约:如果律师因自己的原因导致案件败诉,当事人可以要求律师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律师费。 3. 当事人请求撤诉:如果案件败诉是由于当事人请求撤诉,律师可以收取已经完成工作的费用。
五、温馨提示
在选择律师时,当事人应仔细了解律师的收费方式,并与律师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律师费的收取标准和败诉后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