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资料
一、申请书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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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与争议直接相关的文件 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证明争议事实的材料
四、已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证明
调解协议书或调解终止证明书
五、仲裁费缴纳凭证
申请仲裁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保留缴费凭证以便日后报销
六、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如有)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重要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材料提交应齐全、真实,否则可能影响仲裁结果。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按指印,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应当附委托书。 提交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 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员会将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申请。
中国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仲裁规则》
提示:
申请劳动仲裁前,可以先向企业的人事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争议涉及金额较大或证据较为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代理。 仲裁过程可能比较复杂,需要注意收集证据和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