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所需材料
在中国的仲裁制度下,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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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清单; 仲裁员人选建议(可选)。
2. 证据
申请人应当提供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据,可以包括:
合同、发票、收据等书面证据; 证人证言; 鉴定报告; 电子证据等。
3. 仲裁费预交单
申请仲裁需要预交仲裁费,仲裁费的数额由仲裁机构根据争议标的额和仲裁规则确定。
4. 其他材料
除了上述材料外,仲裁申请人还可能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证明申请人有仲裁请求权的材料(例如,合同中包含仲裁条款); 证明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材料(如营业执照、户籍证明); 涉及外国当事人的,可能还需要提交翻译文件。
提交材料的方式
仲裁申请材料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邮寄:将材料邮寄至仲裁机构的地址; 递交:直接将材料递交至仲裁机构的受理窗口; 网上提交:部分仲裁机构提供网上提交材料的服务。
材料审核
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仲裁机构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受理
仲裁机构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受理仲裁申请并立案。仲裁机构会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注意:
仲裁申请的时限一般为争议发生后一年以内。 对于不同类型的仲裁案件,可能需要提交额外的材料。 建议申请人在提交仲裁申请前咨询律师或仲裁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