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后果
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具有排他性、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一旦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就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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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一旦生效,当事人就丧失了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即使当事人一方在仲裁中败诉,也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协议具有排他性,法院无权受理当事人就仲裁事项提起的诉讼。
2. 终局性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对当事人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不得对仲裁裁决提出上诉或再审。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不存在二审或三审程序。
3. 强制执行力
仲裁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不进行实质审查,只审查裁决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 遵守仲裁规则
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必须遵守仲裁规则。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对仲裁程序、证据交换、仲裁庭组成等事项作出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仲裁规则,否则仲裁庭可以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5. 法律后果
仲裁裁决不仅对争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可能对其他当事人产生法律后果。例如,如果仲裁裁决涉及特定合同的效力,那么仲裁裁决不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与合同相关的第三方也具有法律后果。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是确立仲裁关系的基础。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以下效力要件:
内容真实明确。 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仲裁事项属于仲裁可仲裁范围。 仲裁机构具有管辖权。
如果仲裁协议不具备效力要件,则仲裁协议无效,仲裁裁决也无效。
仲裁的司法审查
虽然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当事人一方存在欺诈或者伪造证据的行为。 仲裁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情形。 仲裁程序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中国仲裁制度及其后果
中国的仲裁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регулируется。根据《仲裁法》,仲裁裁决一般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在中国,仲裁主要有两种形式:
国内仲裁:由中国境内的仲裁机构进行的仲裁。 国际仲裁:由中国境外的仲裁机构进行的仲裁。
国内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内有强制执行力。国际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内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
结论
仲裁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的争端解决方式。仲裁协议一经生效,当事人就丧失了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终局性,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制度在中国得到广泛应用,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提供了高效便捷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