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获取结果的时间
在中国,劳动仲裁是一个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在仲裁程序结束后,当事人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何时能够获取仲裁结果。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规定,详细阐述劳动仲裁后获取结果的时间。
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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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在收到答辩书后十五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开庭审理。
仲裁庭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结果获取时间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在正常的仲裁程序下,当事人一般可以在开庭之日起六十日(45天+10天+5天)内获取仲裁结果。
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仲裁结果获取的时间可能会延长。例如:
案件复杂,仲裁庭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查取证; 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
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及时提交申请书和答辩书,避免因错过时限而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工作,准时出席开庭审理并提交相关证据。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仲裁裁决将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