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分级要求 一、综述 医疗事故是一种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偏离医学良好的临床实践、可预见的不良后果的事件,包括的行为不当、医疗实施失当等,涉及到病人的人身安全权益,因此需要有明确的框架来解决.随着对医疗安全的重视越来越多,一些省份也已经有关于医疗事故分级规定的相应法律,以便更有针对性的处理。
二、 医疗事故分级要求 1、一般性医疗事故: 一般性医疗事故指可预见的患者伤害,包括患者身体或心理健康因医疗活动而受到的影响。一般性医疗事故有四种形式:轻微健康伤害,社会伤害,失贞疗效,残疾等症状,对其分类主要根据患者身体上或精神上受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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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严重医疗事故: 严重医疗事故指可预见的患者伤害,包括患者因医疗活动而导致的重大的身体损害、死亡、精神损伤以及经济损失。其中重大伤害指,医师或者技术人员操作失误或决策失误,对病人造成明显的长期伤害;死亡为指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死亡事实;精神损伤为指病人心理受到的显著损害,如精神病、急性分裂症等;而经济损失为指医疗活动引发的经济损失,如直接的医疗费用、异常高的护理费、住院费等。
三、 法律视角 针对医疗事故,我国《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规定,经专家团鉴定,确定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其中一类医疗事故以下,二类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医疗事故,都是由司法机关、医疗机构、考核机构负责认定,实施明确的行政处罚或者民事赔偿。
四、总结 医疗事故的分级过程不仅对于更全面更准确地认定和判处医疗事故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病患保护其人身安全权利提供有力的支撑。在社会发展充满竞争的今天,医疗安全应该受到我们越来越多的重视,更需要有关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将医疗事故的分级问题细化,形成以法律为根本的完整的分类标准,使患者能有效地受益于医疗发展,同时也不失其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