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后房产证上怎么加名字
在购买房产时,有些人会选择只将房产证上写上一个人的名字,而有些人则会将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写上。然而,如果在离婚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败诉后,需要将另一个人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该怎么办呢?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其他人想要加上自己的名字,需要经过该房产所有人的同意。如果房产证上已经写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在离婚后,需要修改房产证上的名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进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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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败诉后需要将另一个人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 申请法院判决书
首先需要申请法院判决书,证明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双方。如果是离婚导致的败诉,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和生效法院判决书。
2.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在取得法院判决书后,需要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原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明;
(5)房屋产权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缴纳相关费用
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包括过户费、证书费、印花税等。
4. 领取新的房产证
在办理完房产证过户手续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房产证。新的房产证上将会写上双方的名字。
在败诉后需要将另一个人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和程序,需要耐心等待和缴纳相关费用。因此,在购买房产时,建议夫妻双方都将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以避免类似的问题出现。同时,也需要注意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及时进行修改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