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生效仲裁裁定怎么办
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员作出的仲裁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然而,当事人一方可能对仲裁裁定不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中国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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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定。
撤销仲裁裁定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对以下情形进行审查:
仲裁庭没有仲裁协议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条款无效的; 裁决所依据的主要事实错误的; 裁决违反法律规定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定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定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撤销仲裁裁定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仲裁裁定书; 仲裁协议和仲裁规则; 申请撤销理由和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裁定。
法院裁定的效力
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仲裁裁定裁定的,则仲裁裁定自始无效。人民法院维持仲裁裁定的,则仲裁裁定继续有效。
其他救济途径
除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定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以下其他途径寻求救济:
向仲裁委申请复核。根据仲裁规则,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仲裁委申请对裁定进行复核。 向更高一级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定是由基层仲裁机构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定的执行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建议
对于不服生效仲裁裁定的当事人,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应注意的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定的期限较短,当事人应及时采取行动。此外,当事人应仔细准备撤销仲裁裁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以提高撤销裁定的可能性。